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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我校2017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 :2017年01月10日 浏览量 :73

校内各单位:

为吸引新近毕业的优秀博士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,加速培养造就一批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青年科技创新人才,根据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关于印发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的通知》(人社部发〔2016〕33号),决定开展2017年度“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”(以下简称“博新计划”)申报工作。现就我校2017年度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项目内容

“博新计划”结合国家实验室等重点科研基地,瞄准国家重大战略、战略性高新技术和基础科学前沿领域,遴选300名应届或新近毕业的优秀博士,进入国内博士后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,国家给予每人两年60万元的资助,其中40万元为博士后日常经费, 20万元为博士后科学基金。

“博新计划”通过组织同行专家进行会议评审确定资助人员。资助人员须在名单公布后3个月内办理进站手续,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。

二、申请条件

申请人须为2017年度拟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,并应具备以下条件:

(一)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科学道德。

(二)获得博士学位2年内的全日制博士,2017年度应届全日制博士毕业生优先(申报时已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)。

(三)本批次申请日期截止前未满31周岁。

(四)“博新计划”本年度限定的资助学科详见附件1。

(五)已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,并与合作导师商议形成初步研究计划。研究计划所属领域应符合“博新计划”重点资助的研究领域(附件2)。

(六)入选者办理入站手续时须将人事关系转入博士后设站单位。

(七)留学回国博士和外籍博士不可申请。

三、申报流程

(一)申请人网上填写申请书。2017年2月20日后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“博新计划”信息系统进行填报。

(二)申请人准备纸质材料。以下材料各准备两份。

1.纸质申请书。纸质申请书需在线打印,校验码与网上一致为有效。

2.身份材料。已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须提供博士学位证、毕业证复印件;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,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复印件或博士论文预答辩通知书。

3.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。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、专著、专利或奖励等,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,但总数不超过3个。其中:论文提供全文,专著提供摘要和目录,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复印件。

4.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、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(可登录“博新计划”信息系统下载相关模板)

(三)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

1.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“博新计划”信息系统,网上提交申请书,上传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、博士导师和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扫描件。

2.将“三(二)”中的材料按照1-4的顺序分别装订成两册,于2017年3月5日前交至预进站的流动站所在单位。

(四)流动站审核和提交申请材料

流动站所在单位审核纸质申请材料,并填写本单位申请人员情况汇总表,与本单位所有申请人的纸质申请材料(2册)一并于3月10日前交至人事处博士后工作办公室(行政楼347)

四、其他

(一)申请进入本校同一个一级学科的人员、申请由博士导师继续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的人员的总比例不超过20%,请各流动站注意把关。

(二)请各单位着力做好宣传工作,动员合作导师和优秀博士毕业生积极参与“博新计划”。

联系人:袁婧

联系电话:028-85402040

附件:1.2017年度博新计划资助学科

2.2017年度博新计划重点资助的研究领域

3.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

4.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

5.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

6.设站单位申报人员汇总表

人事处

2017年1月9日

附件1.jpg

附件2.jpg

附件3至附件6.doc